山东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

自学考试跨省转考须知

 

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,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(市、自治区)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,须办理跨省转考,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。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考实行网上办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请时间

2023年8月21日至8月30日(工作日,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3:00—17:00)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,取得转入地考籍后,再办理跨省转考。

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:

    (一)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,不得转出。

    (二)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,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,不得转出。

    (三)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。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,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。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。

    (四)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,不得转出。

三、申请流程

(一)访问http://www.shandong.gov.cn/,进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,如下图。